江永县源口瑶族乡仙姑庙登山道工程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17】简107号核准,本项目招标人为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根据根据《永州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7]7号),以及《江永县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江永政办发[2017]3号)等文件规定,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现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HNZWZB2017- (YZ)-002

2、工程概况:  

 2.1招标人名称: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2招标人地址:江永县永明东路329号

 2.3 项目名称:江永县源口瑶族乡仙姑庙登山道工程

 2.4建设规模:新建登山道约482.7m,休憩平台1处等工程,总投资额约616381.93元。(具体以江永县财政评审为准)

 2.5发包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建设地点:江永县源口瑶族乡

 2.7项目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2.8发包价格:¥616381.93元

 2.9项目完成期限: *** (日历日)

 2.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11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7年7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ng.gov.cn/Category_162/Index.aspx)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评审办法

    5.1评审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合格性评审

    6.1本项目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过多,超过15家(含15家)以上时,可先从所有报名投标人中随机抽取7家入围,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进行合格性评审。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截止时间: *** 9时00 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会议室(潇浦镇永回路240号)。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监督。监督电话 ***

  9、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招标单位: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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