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道县寿雁镇胡贵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湘财农综[2017]3号}、{湘财农综指[2017]8号}文件批复建设,经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道发改投[2017]46号}文批复并以道发改许准字【2017】97号核准招标。现委托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2017年道县寿雁镇胡贵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HNZLFZB-2017-DX21 2.3建设地点:寿雁镇、梅花镇、清塘镇境内 2.4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87万亩。 2.5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4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00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02万元。 2.6工 期: 120 天(日历日)。 2.7质量标准:整个项目区工程按《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中项目施工技术要求为准,达到合格工程以上,部分工程达到优良(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为九个标段,每个标段投资规模110-180万元不等,具体见下表。投标人申请人报名时不分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招标范围包含:整修拦河坝4座,整修电提灌站4座,扩建骨干山塘7口,衬砌骨干灌渠9条11.51公里,衬砌骨干排渠8条6.33公里,衬砌田间渠道7条3.77公里,渠系建筑物7座,修建田间机耕道路19条7.20公里,硬化主干道2条0.9公里,乡村亮化安装路灯20盏,生活垃圾池12处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按报名先后顺序抽取分值,按分值(含本县2016年度4家优质工程队伍按省办文件要求加分)高低排名确定前9家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放弃或经审查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取消资格者,按排名顺序替补。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再抽签定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没有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企业没有被吊销工程资质证书;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根据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近三年有至少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烟基项目或国土整理工程,已竣工的工程必须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处理)。 3.4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到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直至项目竣工验收考评结束,中途不得更换.提供能体现本项目委托人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原件,若合同不能体现,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标注手机和办公室电话的施工证明材料及该项目施工合同原件。严禁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的行为。 3.5项目现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员必须有甲方法定代表人(项目建设单位)出具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施工证明,证明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四点:(1)现场管理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员有从事类似工程的经验,且管理能力和施工经验较强。(2)现场管理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监管。(3)是否有稳定的专业施工队伍和必要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较好,承建的工程质量好、标准高(注明项目年度、地点)。(4)施工证明要有出具证明的(甲方)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并留值班座机电话和法人手机号码)才能生效。(施工证明格式按附件1)。 3.6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取得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7参与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永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结果为准)。在全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承担两个以上标段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单位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评中,如有一个标段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取消该施工企业的投标资格,但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上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以受聘于其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分在70分以下的,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二次暂停参与投标,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9已在2017年永州市范围内其他县区农开项目中标两个队伍及以上的企业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投标申请人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 10 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 日(节假日、周六周日休息),北京时间上午 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予办理。 4.2 报名地点:道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道县道州北路县移动公司旁)。 4.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 4.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料原件报名(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5)类似工程的经验(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证明资料);(6)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类似施工合同、施工证明以及社保证明(或聘用合同);(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8)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9)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单位介绍信开具前不认可);(10)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明材料和投标人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开出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注: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均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4.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成功并签署投标承诺函后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在2017年11月15日17:00前汇至指定帐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具体账户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湘政办【2007】05号文及《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7.1 2016年度道县农开办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考核,并经市农开办竣工验收审核确认,土地治理项目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核评比中排名第一名的加5分,第二名的加4分,第三名的加3分。但施工企业不单独享受加分,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原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不加分。 8.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8.1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道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道县道州北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 传 真:
附件1 施工证明
兹 (投标单位名称)为 年度 项目 标段中标人,建设地点位于 ;现场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员) 有从事类似工程的经验,且管理能力和施工经验较强;在工程施工期间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监管;拥有稳定的专业施工队伍和必要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好,承建的工程质量好,标准高。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办公室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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