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衢宁铁路金马安置房基坑支护检测二次招标,所属区域:福建-宁德,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CZB(宁)2017-02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宁)2017-025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项目编号:HCZB(宁)2017-0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宁铁路金马安置房基坑支护检测(二次招标)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区发改投〔2016〕138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衢宁铁路建设指挥部筹措,招标人为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东兰组团金马路东侧,万广路南侧,温福铁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42984m2,项目总投资55712万元,总建筑面积132229.49m2,共建10栋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安置房1000套。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有主楼桩基高应变检测、锚杆拉拔检测、水泥搅拌桩(取芯)等检测;

投资规模:368574

2.3. 检测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含现场检测时间及出具报告时间)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注:注册地在福建省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桩基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的个人上岗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238时30分至2017年102717时30分通过www.ndggzy.gov.cn:8090/nd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0709 时 (北京时间)。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现场或远程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和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的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 不符合7.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宁川路19号  ;邮编:352100       

联系人: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盈丰家园5#502;邮编: 352100

 话:   ***          联系人: 小石

 

监管部门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建局;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号:   409171151656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金马安置房基坑支护检测 (可简写) 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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