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6年度鳌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从发改投[2017]96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2016年度鳌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投[2017]96批准,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现对2016年度鳌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16年度鳌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3793324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投诉电话: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从化区鳌头镇丁坑村、塘贝村、小坑村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规模3948.80亩,其中丁坑村2236.83亩,塘贝村622.57亩,小坑村1089.40亩;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8278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项目总建设规模3948.80亩,其中丁坑村2236.83亩,塘贝村622.57亩,小坑村1089.40亩;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063456.60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710200000分至2017119 11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投标报名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开标时间

1. 投标报名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现场报名,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从2017年1191000 分,截止时间:2017年119 1100 分。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1 开标室(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2.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11 9 1000分至11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1开标室(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3. 开标时间:2017年11149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1开标室(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办理投标登记(投标报名)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 投标担保、投标报名费和招标文件费:

1)投标担保 8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录入投标信息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在办理投标报名时收取。

3. 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报名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及接收投标文件。

4、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化资格审查项目,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 。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符合性审查或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10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相关附件鳌头高标准农田 招标公告 已填时间_guangzhouguojun_1508384990177.doc
  发布人 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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