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泉县李湾排涝西站维修加固工程已由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17〕1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临泉县老城区排涝泵站改扩建工程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法人为临泉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临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泉县城东街道办事处文王社区李湾村。
2.2建设规模:进水池拦污栅更换、新建箱式变电站、抬高水泵机座、拆除重建围墙等工程。批复项目设计概算130.38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6)信用等级(依据水利部或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7)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各标段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近3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注:1、根据《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所以,分支机构的不良信用记录由法人承担。
注2、第(1)-(4)项以评标时评委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第(5)项,评标时,以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声明为评审依据,评标结束后,以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违法犯罪档案查询的告知函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fy.gov.cn/FuYang/)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9时30分。地点: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泉县水务局
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东路41号
联系人:刘勇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政府西门对面)
邮 编:236400
联系人:谢工、崔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ahjinquan@126.com
二○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