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M-2017-09-9904(CEITCL-JL-CZGC-17087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十一高中消防管道更换、电力增容等维修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JM- *** 904CEITCL-JL-CZGC-170879-1)已由长教规划函字[201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长春市十一高中,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十一高中消防管道更换、电力增容等维修项目(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十一高中院内。

 2.3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工期要求:工程自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8月20日止竣工并交付使用,共 *** 。

 2.5 招标范围:宿舍改造装饰、消防、电气工程,教学一部改造室内装饰、室外装饰、屋面防水、消防给排水、电气工程,教学二部改造消防、电气工程,科技馆改造消防、电气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全部工作内容。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对长春市教育局2017年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维修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在项目管理团队不重复的情况下可兼中,当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任一人员重复投标时,若在先行标段中标,则取消其在后续标段摇球资格);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业绩要求(包括项目经理和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投标人的资质应当满足省市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报名、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活动及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人员一致)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这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分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清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施工窗口报名,并于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回执单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原水务集团2楼招标四部)登记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本。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1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A区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此项目发包价:为547.5695万元,其中暂列金46万元。(投标人不得随意变动暂列金额 ,暂列金不计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此发包价及主要内容。不响应发包价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接受,本项目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的最终价格为准。

 7. 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长春市十一高中

   人:于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原水务集团2楼

   人:王贺、曾强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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