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中心节能改造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ZB-2017-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中心节能改造项目设计,由鹤发改社会(2017)1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中心节能改造项目设计(二次)
2.2建设内容:对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中心进行节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文化中心外墙、外门窗、屋面及局部空调、照明进行节能改造;
2.3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12号
2.4项目投资:投资概算979.57万元;
2.5设计周期: *** ;
2.6资金来源:节能减排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合格要求,并满足节能改造项目需求;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类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具有 *** 注册建筑师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
3.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
3.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无未被解除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内未解除的情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含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招标文件】。
5.2.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工程施工审定预算金额的1.2%;
5.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15: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开标厅
(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三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92- 36086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鹤壁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瑞家快捷酒店211室
联系人:路女士电话: *** 邮 箱:hbf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