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湘潭市引涟济潭工程PPP项目已获批准以PPP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市水务局的委托,就湘潭市引涟济潭工程PPP项目选择合作社会资本方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潭市财采计(2017)0629号 

委托代理编号:XTHX-201710151            

二、项目授权主体湘潭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湘潭市水务局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259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湘潭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引涟济潭工程PPP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3、项目选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和经开区。

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湘潭市应急供水水源建设及管道工程和湘潭九华经开区补水工程两个子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83.05亩(用地面积最终以规划审批意见为准)。

4.1湘潭市应急供水水源建设及管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工农支渠及跃进水库灌溉渠道改造(工农支渠长2.08km、跃进水库灌溉引水渠道改造长度3.45km等);输水工程(加压提升泵站、输水管道的埋设等)。改造跃进水库至姜畲片区灌溉引水渠道长度3.45km、新建1.91km的隧洞,新建1座20万m3/d取水口、新建1座20万m3/d加压提升泵站、新建两根DN1100输水管线长度13.81km以及跃进水库的治理和加固。

4.2湘潭九华经开区补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处输水隧洞,总长4.8Km。其中,争光隧洞长2.7km,兴隆隧洞长2.1km。

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50157.48万元。最终投资额以相关部门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础,经相关部门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六、采购需求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具体的实施单位,负责湘潭市引涟济潭工程PPP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七、运作模式

1、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估算50,157.4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30%,即15,047.24 *** %资金35,110.24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社会资本负责组织融资。

2、运作方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占股比例为2:8。项目合作期暂定12年,其中建设期2年(建设期不足2年的按2年计算),运营期10年。项目公司在合作期满后按政府方制定的相关标准将正常、稳定运营情况下的项目公司以及项目公司存续期间提供公共服务所形成的资产、文档和知识产权等无偿、完好、无亏损、不设定担保的移交给政府或指定机构。

3、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八、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方基本资格条件:

1.1申请人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1.2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社保登记证或交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近2年度(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不足2年的,应自成立之日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级政府所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PPP项目的申请人,但可以作政府的授权机构,参与社会资本设立的项目公司。

7)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2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2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湖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湖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同时未被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湘潭市财政局禁止进入湘潭市工程建设市场或湘潭市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当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

交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指:若当地社保局不发社保登记证或对社保登记证不进行一年一检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社保缴费凭证;已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社会资本方特定资格条件:

2.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需满足此要求)

2.2类似业绩:至少具有1个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水利工程项目业绩(包括投资、建设、施工、运营、PPP、BOT\BOO\BOOT等)(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需满足此要求)

2.3申请人连续2年(2015-2016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2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2016 年)资产负债率小于 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要求)

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2款规定的社会资本方基本资格条件;

2)联合体成员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责任。

3)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④社保登记证或者近6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原件;⑤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原件;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⑧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未携带以上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将不能参加报名。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提交满足本预审公告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须有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交满足本预审公告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2、报名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8时00 分至12时 00 分,下午2 时30 分至5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湘潭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 *** 9 时30 分。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资格预审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其它事项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入围,当合格申请人数量为4家或4家以下时,所有合格申请人全部入围;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4家时,按照申请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4家单位入围。若因末位或次末位得分相同申请人数量超过4家时,则得分相同的申请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入围资格。如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将不能参加采购活动。

3、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等详细内容以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采购人联系。

人:湘潭市水务局

   址: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259号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湘潭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人:李敏  梁莉

   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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