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黄金第三总队机关家属区电网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武警黄金第三总队机关家属区电网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 已由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警黄金指挥部 以 武后【2015】8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三总队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三总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警黄金指挥部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武后【2015】87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正街。 2.2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96号院内小区电网改造。 2.4计划工期:60 个日历天。 2.5资金来源:部队后勤资金。 2.6质量等级:达到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武警黄金第三总队机关家属区电网改造工程(招标人指定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独立的企业法人;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 *** 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014年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70万的10KV电压等级施工业绩)。(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需注册在本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且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均不亏损。(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拟派往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为办理入川验证登记时已验证登记的人员。(7)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世贸A座14楼)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被授权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上资料1留原件、2-5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三总队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正街
邮 编:
联 系 人: 杜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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