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公告号:2017-251g
项目名称:莱西河头店镇龙泉湖社区建设项目电气工程(低压部分)施工
工程地点:莱西市河头店镇
资金来源:其他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其他工程类别: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20131.56万元工程造价:274.809703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
计划文号:西发改备【2015】100号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370285201710199901
建设单位:青岛(莱西)城乡社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小龙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莱西)城乡社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小龙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工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莱西河头店镇龙泉湖社区建设项目正式供电-低压部分,该工程位于莱西市河头店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配电室内低压柜、变压器及相关电缆、母线安装、设备基础、电缆管沟及照明工程,室外电力管网工程。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无。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 。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上五年度(自 *** 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需要具有至少1个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 *** 至 *** 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等资料。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八 、其他
1、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
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 宋欣 刘慧娜,联系电话 *** 8。
2、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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