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苍梧新县城消防站及大队业务用房工程

GXTZ-ZB-2017第(01223)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苍梧新县城消防站及大队业务用房工程  已由 苍发改[2016]36号、苍发改[2016]53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苍梧县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项目名称:苍梧新县城消防站及大队业务用房工程

项目编号: GXTZ-ZB-2017第(01223)号

建设地点:梧州市苍梧县

建设规模:苍梧新县城消防站及大队业务用房工程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包括新建1幢中队综合楼及食堂、1幢大队业务用房、1幢通信室及值班室,总面积为5232.7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 1144.66768 万元

要求工期: 2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叁 级(含以上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4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含以上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20 日至201710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2301630),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进行现场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1020 日至20171026日(900120012301630),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报名回执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50/份(不提供电子文档),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为2017 118 100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具体开标厅厅号以当天电子屏显示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苍梧县建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苍梧县消防大队

    址:  梧州市苍梧县 

联 系 人: 陆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    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广场三路28              

联系电话(传真):                联 系 人:  何小姐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苍梧县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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