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静乐县天柱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静发改字[2016]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旅游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静乐天柱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静乐县天柱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2招标编号:SXJX-GC170481;
2.3建设地点:静乐县鹅城镇天柱山景区内;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总长约3k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消防管道、雨水及污水管网、水冲式厕所土建工程、电力综合弱电管线等;
2.5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
2.6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投资,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2.7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在近五年至少承建过一项同类型(市政道路)工程。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1、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项目经理上年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及社保部门网上查询结果截图);9、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和网上结果公示截图同时具备)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所在地)原件报名,上述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乐县旅游服务中心
联系人:樊志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帅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