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界生态公园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界生态公园景观工程已由 神政发(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木市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神木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广达建筑经济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神木市锦界镇

2.2工程规模:景观总建筑面积420447.27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4号楼及3座公厕土建、4号钢结构工程,A区景观工程,B区景观工程,土方工程,安装工程。

2.5项目估算价:约6862.53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市政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  10 19    9 时至 2017  10 25 17 时,在西安市友谊东路436号紫晶大厦西区1802持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30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   16  9 30 分。地点为陕西公务员大厦1022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广达建筑经济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36号紫晶大厦西区1802                            

联 系 人:李工     

    话: 

电子邮件:shanxixihe123@163.com  

2017 10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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