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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配电房及配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配电房及配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机管函【2017】1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机管函【2017】1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56号
规 模:总建筑面积897.06m2,其中:其中东区448.52m3;西区448.52m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1、工程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在相关供电部门办理增容等全部用电手续,所需费用不计入项目投标报价,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单位;且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 2014年以来至少已完成2个输变电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开始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
邮编: /
联系人: 袁老师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 B座13楼
邮编: /
联系人: 祁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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