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 ***
招标编号:ZYZB【2017】-FD93号、鼎交易〔2017〕(276)号、鼎 招〔2017〕(143)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鼎市民政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批复(鼎发改审批〔2015〕号101)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鼎市民政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2738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标段划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0  19 日至2017  10 23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用无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录到以下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各投标企业在购买标书后需将已支付标书支付信息(流水号)出来并加盖公章,以供招标代理现场进行交易编码的验证。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卿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北京时间)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户时间为准)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以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形式提交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年度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或以快递形式送达,是否及时送达,以代理机构电话确认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11  1009  00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备用。

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出现U盘或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光盘或U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纸质投标文件1份,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证明原件(代理人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民政局  

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龙山支路376号

电话: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2室

电话: ***   ***   

联系人:小钟     朱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帐户名称:  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9060 3100 6001 00000 13111

联系电话:0593- 7825898 

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

地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五楼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监督部门:福鼎市民政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  19 日至201710  23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用无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录到以下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各投标企业在购买标书后需将已支付标书支付信息(流水号)出来并加盖公章,以供招标代理现场进行交易编码的验证。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卿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北京时间)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户时间为准)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以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形式提交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年度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或以快递形式送达,是否及时送达,以代理机构电话确认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11 1009 00 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备用。

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出现U盘或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光盘或U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纸质投标文件1份,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证明原件(代理人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民政局  

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龙山支路376号   

电话: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2室

电话: *** ***    

联系人:小钟     朱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帐户名称: 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9060 3100 6001 00000 13111

联系电话:0593- 7825898 

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

地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五楼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鼎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监督部门:福鼎市民政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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