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于2017年10月16日发布的南宁至北海 *** 公路桅杆坳至清水窝段城市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XJXZBQZ2017-015)做如下变更: 一、原公告内容:“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合同金额为8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项目类(备注:已完成的城市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项目以诚信库文件为准;在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为准)。”。 现变更为:“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有1项(含1项)以上,从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合同金额为8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项目类或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类(备注:已完成的项目以诚信库文件为准;在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业绩要求的,均参照本通知内容修改。 二、随原招标公告发布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 中“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现变更为:“项目经理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招标文件中凡涉及项目经理要求的,均参照本通知内容修改。 三、随原招标公告发布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4)“
”。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中的对应内容,均参照本通知内容修改。 四、已成功报名的投标单位继续有效,持已购买的招标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北营路玉锦苑临街商铺D座第二层37-60铺面)更换招标文件。 五、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变更。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