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密江乡密江村村容村貌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Z2017-57

    1.招标条件

  1、珲春市密江乡密江村村容村貌建设项目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珲发改字[2017]3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密江乡人民政府,项目所需资金为政府投资92%,自筹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概况:新建广场,大理石铺装,安装太阳景观灯。外围新建石砌围墙、新建白钢围栏、铁艺栅栏、铁艺大门及绿化项目等。

  2.2招标范围:土建、市政、园林工程;

2.3建设地点:珲春市密江乡密江村;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6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05月01日,总日历天数 *** 。

  2.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 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联系人:李晓萍  ,联系电话: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企业的法人及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登记,否则不予受理。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持报名表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珲春矿泉社区对过)联系人: 曹莹  ,联系电话:  ***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2293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 不足法定人数 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在20171121日上午1000前到账,投标人需提供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汇款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33-7569920;

6.2递交方式: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行号:4022 4946 0018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密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承春      电话 ***

招标代理: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莹    联系电话: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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