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照明新建及改造项目

一、招标条件

    路灯照明新建及改造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路灯管理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景观照明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市区范围内

    2.工程规模:1、景观照明新建工程,估算价430 *** 、路灯照明新建工程,新建湖滨新村等小区路灯151杆,工程估算价88.1 *** 、路灯照明改造工程,改造市区部分十字路口老路灯控制箱40台,增设中杆灯32杆,集控升级改造175套,工程估算价210 *** 、景观照明改造工程,改造市区部分节点夜景灯光,并对世纪广场配电箱、沙洲湖音乐喷泉进行设备更换及改造,工程估算价406.7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3205820330000130004001
2017年景观照明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
385.00
***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1日
公告开始时间:
*** 8:30
公告截止时间:
*** 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记录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 *** ](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江苏省外施工企业到我市投标,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且投标项目经理在册,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2、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572号]要求提供核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经办人员要求提供近半年社保),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5820330000130004001 1. 张家港市路灯管理所的路灯、景观照明新建及改造项目已经获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许[2017]17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 ,现通过网上报名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市区范围内; (2) 工程规模:安装工程:亨通广场住宅楼立面照明改造、亨通广场裙楼立面照明改造、1+1城中城1#、2#楼立面照明改造、龙潭桥照明改造、沿江高速入口照明改造、人民路“中国结”改造工程、小城河照明改造、沙洲湖照明改造、纪广场地下室改造等;构件吊装工程:沙洲湖水景射灯自动升降承台设备;工程造价约:385 *** ) 计划开、竣工时间: *** 至 *** 1日,招标工期: ***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2017年景观照明改造工程;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 及以上;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 *** 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 *** 及以上(注: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 *** 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无不良记录;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无不良记录。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请登入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注意: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 (6)主要材料的品牌具体见招标文件,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的品牌,需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在建筑业网上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6.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江苏省外施工企业到我市投标,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且投标项目经理在册,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2、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572号]要求提供核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经办人员要求提供近半年社保),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7.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方法一或投标报价方法二(投标报价方法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过“张家港建筑业网网上招投标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三日天前随时查看“张家港建筑业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建筑业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 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张家港市路灯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白鹿路99号 联系人:葛伟峰 电话 *** 9 10.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朱小燕 电话 *** 5 项目组长:徐汉飞 职称:工程师 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 上午8:30至 *** 下午17:00,本次发布的相关信息均以张家港建筑业网上发布信息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网http://221.224.56.20/zjgjz/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路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白鹿路99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葛伟峰
联 系 人:
杨梅玉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1111cao@163.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分 至分,下午分 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0]

路灯照明新建及改造项目

一、招标条件

    路灯照明新建及改造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路灯管理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景观照明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市区范围内

    2.工程规模:1、景观照明新建工程,估算价430 *** 、路灯照明新建工程,新建湖滨新村等小区路灯151杆,工程估算价88.1 *** 、路灯照明改造工程,改造市区部分十字路口老路灯控制箱40台,增设中杆灯32杆,集控升级改造175套,工程估算价210 *** 、景观照明改造工程,改造市区部分节点夜景灯光,并对世纪广场配电箱、沙洲湖音乐喷泉进行设备更换及改造,工程估算价406.7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3205820330000130004001
2017年景观照明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
385.00
***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1日
公告开始时间:
*** 8:30
公告截止时间:
*** 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记录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 *** ](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江苏省外施工企业到我市投标,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且投标项目经理在册,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2、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572号]要求提供核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经办人员要求提供近半年社保),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5820330000130004001 1. 张家港市路灯管理所的路灯、景观照明新建及改造项目已经获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许[2017]17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 ,现通过网上报名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市区范围内; (2) 工程规模:安装工程:亨通广场住宅楼立面照明改造、亨通广场裙楼立面照明改造、1+1城中城1#、2#楼立面照明改造、龙潭桥照明改造、沿江高速入口照明改造、人民路“中国结”改造工程、小城河照明改造、沙洲湖照明改造、纪广场地下室改造等;构件吊装工程:沙洲湖水景射灯自动升降承台设备;工程造价约:385 *** ) 计划开、竣工时间: *** 至 *** 1日,招标工期: ***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2017年景观照明改造工程;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 及以上;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 *** 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 *** 及以上(注: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 *** 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无不良记录;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无不良记录。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请登入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注意: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 (6)主要材料的品牌具体见招标文件,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的品牌,需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在建筑业网上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6.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江苏省外施工企业到我市投标,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且投标项目经理在册,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2、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572号]要求提供核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经办人员要求提供近半年社保),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7.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方法一或投标报价方法二(投标报价方法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过“张家港建筑业网网上招投标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三日天前随时查看“张家港建筑业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建筑业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 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张家港市路灯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白鹿路99号 联系人:葛伟峰 电话 *** 9 10.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朱小燕 电话 *** 5 项目组长:徐汉飞 职称:工程师 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 上午8:30至 *** 下午17:00,本次发布的相关信息均以张家港建筑业网上发布信息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网http://221.224.56.20/zjgjz/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路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白鹿路99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葛伟峰
联 系 人:
杨梅玉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1111cao@163.com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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