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浯溪路提质改造项目电力入地建设工程已由祁发改基字〔 2016 〕 6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自筹及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浯溪路道路提质改造电力入地建设项目 2.2 规 模:总投资3930.73万元(人民币;具体以祁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3 工期要求:100天(日历日)。 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及施工合同进行保修;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系浯溪路10KV线路杆改电缆入地工程。地埋10KV电缆11.964千米,地埋0.4KV电缆4.884千米、新架0.4KV线路5.778千米、新增箱式变压器19台、安装环网柜16台、安装真空开关8台、安装综合计量装置19台、安装电缆分支箱10台、安装电缆对接箱10台、钢管塔6基、大拔电杆8基、水泥电杆3基、拆除10KV线路7.5千米及附件、拆除变压器21台及附件、拆除0.4KV线路4.8千米、拆除电杆95基、拆除铁塔14基及配套附件。(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对于职称的认定:可以在网上查询的以网上查询为准,不能查询的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7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10月25日17:00前由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具有授权委托书)请先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及当地电力部门进行现场察勘,了解清楚本项目详细情况和电力入网接线供电的具体要求与费用等信息后,凭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的联网调试技术服务协议书,持单位介绍信、第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以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的关健人员等有效证件等,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 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0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祁阳县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荣先生、袁先生、田小姐 电 话: *** *** 0转2049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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