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网岭循环经济园标准化厂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网岭循环经济园标准化厂10KV配电工程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攸发改发[2016]113号,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攸县网岭循环经济园标准化厂10KV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攸县网岭循环经济园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攸县网岭循环经济园标准化厂房10KV配电工程,主要为砖砌电缆沟和直埋电缆沟,,PE160顶管,CPVC160电缆套,ф160双面涂塑钢管,ф110双面涂塑钢管,高压电缆,砖砌1.5*0.8电缆检查井8座,箱变基础1座及250KVA欧式箱变,14套配电房低压屏基础及S13-250KVA油浸式变压器基础和14套S13-250KVA油浸式变压器,11台高压屏柜,10KV开关站基础,4套高压电缆一进五出电缆分接箱和基础,接地,调试等。项目投资金额约504万元。 2.4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按照国家电气安装标准安装,满足株洲市电业局、国家电网入网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行业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为承装类五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下: 户 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4300 1520 0620 5250 3309 请注明“攸县网岭循环经济园标准化厂10KV配电工程”字样。投标保证金收据由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统一开标时递交至开标现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 至 ***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攸县招投标网站(网址:http://www.yxztb.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攸县招投标网站(网址:http://www.yxztb.com),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攸县招投标网站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攸县招投标网、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 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根据攸县人民政府攸政函【2017】74号文件要求:一、投标人若为评标结果中标人,必须在攸县设立分支机构,并约定由分支机构直接为发包方提供施工服务,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项目款,由分支机构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10.2报名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到攸县人民检察院对公司和个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雪花社区上下巷4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 8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文化路460号 联 系 人:康俊 电 话 *** 邮 箱:354800236@qq.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