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公安厅的委托,对其所需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厅公安厅高压外线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7-94号 三、采购内容: 1、
注: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报价单位的首轮报价均不能超出预算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工程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施工地点:山西省公安厅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7、社保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即专用收据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且被授权人必须在缴费清单中)、纳税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近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报价人如提供资信证明的需同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 至 *** (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4、联系人:苏岩、薛珊;联系电话 ***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 *** 下午15:00 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招标人:山西省公安厅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岩、薛珊;联系电话 *** 八、本次谈判公告公告期为 *** 至 ***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