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YZB2017-95
1.招标条件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院内;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48万元;
2.6 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 *** ;
2.7 招标范围:长春中医药大学创实大厦地下一层,规划使用面积400平方米。设立三个功能区,分别为中药炮制文化展区、经典炮制技术展区、传统炮制技术实践区, 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展厅的装修及电气照明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及自筹;已落实;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址: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祝恩智话: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编: 130022
联 系 人:李研、张志影话: *** 1
收款单位全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号:4200118819200001924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