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DZB-BWGJL-171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博物馆改扩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社会[2017]636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民族南路2号。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西藏博物馆改扩建后的总建筑面积57869平方米,一层、二层为建筑主体,高17米,三层观景环廊,高24米,整体建筑金顶最高点35.5米。改扩建项目原馆拆除面积20471.57平方米,保留面积3036.43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展陈区、公共服务区、文物库区、文物科技保护中心、综合办公区及附属建筑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绿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等西藏博物馆改扩建项目设计图纸包含的所有子项系统,安防工程除外)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全面监理工作(从项目前期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结算、审计、质保期满止的所有现场监理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及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招标人安排的其他范畴内的项目监理等工作)。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5其他说明:本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 *** 资质的独立法人,实施过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筑合同面积达到两万平米及以上)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监。
3.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状况良好,无亏损。
3.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要求进行资质备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18   日至2017年   10 月 24   (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胶装成册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投入人员相关资格(执业)证书、业绩证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 时 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天海路16号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
                                      2017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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