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龙山路住宅小区山体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会龙山路住宅小区山体边坡治理工程 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新发改〔2016〕59 号 批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新会龙山路住宅小区山体边坡治理工程位于新会区龙山路,新会人民医院的东侧,圭峰山风景区的南侧,圭峰路的西侧。新会龙山路住宅小区山体边坡治理工程山体边坡长约96.00m,高约10.00~15.00m,边坡走向约为70°,大致呈L线型,边坡整体呈中间低,东西两端高的形态,坡度约40~70°。 项目估算总投资: 11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68.6976万元 总工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容。 招标内容: 新会龙山路住宅小区山体边坡治理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位于新会区龙山路,新会人民医院的东侧,圭峰山风景区的南侧,圭峰路的西侧。新会龙山路住宅小区山体边坡治理工程山体边坡长约96.00m,高约10.00~15.00m,边坡走向约为70°,大致呈L线型,边坡整体呈中间低,东西两端高的形态,坡度约40~70°。施工电箱电源至施工场地约有50米距离,施工方须自行解决电缆等施工设备问题。 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新会龙山路住宅小区山体边坡治理工程;标段编号:
JM17149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新会区会城龙山路 工程质量要求: 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新会龙山路住宅小区山体边坡治理工程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 注册建造工程师(临时)及以上资格( *** 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其有效的二维码防伪信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其有效的二维码防伪信息)。 3.2 本次招标 新会龙山路住宅小区山体边坡治理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件)以备审查。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0月18日 08时30分 至 2017年10月24日 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 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年10月18日 08时30分 至 2017年10月24日 17时30分 ,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7年11月09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大厅(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4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7年10月25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07日 17时30分 投标人近三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投标人近六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网站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 电话: |
| | | | 2017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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