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城千亿大道(机场大道-航翼路)新建工程、服瑞大道二期(浙赣线-千亿大道三期)新建工程道路照明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584号、株发改审【20163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有效投标单位均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航空城千亿大道(机场大道-航翼路)新建工程、服瑞大道二期(浙赣线-千亿大道三期)新建工程道路照明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2.3 工程概况:千亿大道(机场大道-航翼路)道路全长1.85公里,路幅宽42米,按城市主干道的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28334万元;服瑞二期(浙赣线-千亿大道三期)道路全长1706米,路幅宽28米,按城市次干道的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15838.18万元。本次招标为以上两条道路的照明工程,工程造价约为853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工期 10日历天,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施工图优化及现场服务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 *** 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我市市国家税务局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6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10 18日至201711169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zyjy.cn)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上述相关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11169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设计补偿费用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10.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

       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925

  

   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翠平          联系电话: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水岸天际一栋915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