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恢复G314线(K20-K40)二八台至比西巴格乡、Z640线及其他公路PPP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库车县恢复G314线(K20-K40)二八台至比西巴格乡、Z640线及其他公路PPP项目已纳入库车县政府采购计划,拟采用PPP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库车县政府授权库车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库车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社会资本(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采购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其他说明

2.1项目名称:库车县恢复G314线(K20-K40)二八台至比西巴格乡、Z640线及其他公路PPP项目

2.2项目编号:CEITCL-XJ-PPP-170702

2.3项目背景:“十三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库车县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造当地农村道路,改善新疆主干线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落后面貌,来提高道路行车安全条件及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改善当地交通环境,促进当地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加快,带动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由库车县政府授权库车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社会资本方对本项目在合作期内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2.4项目建设内容

子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

性质

投资额(亿元)

运作方式

合作期限

恢复G314线二八台农场-牙哈镇-比西巴格乡项目(K40-K60

全长22.16公里, *** 公路,路基桥涵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

新建

4.70

BOT

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库车东立交-乌尊镇(Z640线)升级改造项目

全长8.047公里, *** 公路,路基桥涵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

新建

2.16

BOT

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Z640两条连接线

*** 公路,路基桥涵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

新建

0.5

BOT

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总计

7.36

 

2.5项目经营:本包SPV(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中,社会资本在SPV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为100%,政府方不出资不占股,但必须接受库车县交通运输局的监管。

2.6投资回报:政府付费;

2.7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指定机构。

2.8项目投资:7.36亿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201411日至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1.3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社会资本方应具有一定的投融资能力(提供资信证明或融资方案);

3.1.5社会资本方须运营良好,具有健康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

3.1.6申请人在近5年应具有投融资项目的建设经营业绩(含在建)或公路工程业绩(含在建)

3.1.7 申请人需提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3.1.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8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号。

   5.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的社会资本,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3、完税证明;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5、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的资质证书副本;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原件进行查验(同时胶装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给采购代理机构),请于20171016日~20171023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A15F1506会议室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   11    6  10:30,递交地点: 库车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文化路5号库车建筑材料检测站院内)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7.2本项目招标的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9.联系方式

9.1监督单位:库车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马志强

      联系电话: ***

9.2实施机构:库车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吴世杰

   联系电话: ***                         

9.3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德艳   马剑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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