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及周边综合整治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墙及周边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院发[2017]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南社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江南社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尹山湖路3-1

    规模:造价约564.1118万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1325001001
围墙及周边综合整治工程
围墙及周边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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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资质,企业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 至 *** 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工程 *** 建造师(含)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承接新项目。);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工程;3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者‘标化工地’。(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要求:(1)进区核验:吴中区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 (项目经理必须是经核准的)或者【市内区外建筑业企业长期资质备案登记表】、【外地进区建筑业企业 单项工程资质、资格核验登记表】,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 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 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4)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为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景观、照明工程),质量为合格,2014年10月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5)优秀工程是指市政工程,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主管部门发文,获奖证书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市优工程1年。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6)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者‘标化工地’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获奖证书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市级有效期为1年,省级有效期为2年,国家级有效期为3年。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7)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即 *** 15:00时前下载资审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下载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9)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的扫描件),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10)不接受有外资背景的企业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南社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滨河路689号工业大厦50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顾文霞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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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569661149@qq.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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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z-zxzx.com
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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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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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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