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广安花园周边市政道路工程 ***
招标编号:东奕(2017)01号
开标时间: *** 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东山县广安花园周边市政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广安花园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投资〔2011〕147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广安花园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600米,宽度13米,铺设混凝土路面,配套雨污排水系统、照明、电信排管、绿化等配套项目。投资概算约8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广安花园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技术规范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统一发包价,下同):6798763.29(含预留金36万元整)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东政综〔2017〕12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为东山县注册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下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不得低于60分。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开标时,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或年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其签到将被拒绝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8800分至20171022170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1030160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项目名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户  名: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号:9080810010010000046080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2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3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

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1031 8 30 分。开标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开标室)。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

③、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 ***

联系人: 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

联系人:  小陈    

 

监管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