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市绿园区道路工程之一南阳北路(乙三路-丁三十四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7488GC

1.招标条件

2016年长春市绿园区道路工程之一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393号文件和长发改审批字【2017】65号文件和长发改建【2017】1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阳北路(乙三路-丁三十四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规模: 新建南阳北路(乙三路-丁三十四路),含南阳北路跨大刘沟桥(全长26米,桥宽25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2 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

2.3 计划工期: *** 开工, *** 0日至项目竣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经验,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投标单位报名后持“报名回执单”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1000 *** 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 *** 6

    传真 *** 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督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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