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公司受平泉市黄土梁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平泉市黄土梁子镇北三家村河坝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 采购人:平泉市黄土梁子镇人民政府
三、 联系电话:郭建春   ***
四、采购项目名称:平泉市黄土梁子镇北三家村河坝建设工程
五、采购项目编号:PQZ01[2017]214
六、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采购内容:平泉市黄土梁子镇北三家村河坝建设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八、计划工期: *** 前完工。
九、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陆拾元壹角整(¥200,060.10)元,超出此报价为无效投标。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0.2具有企业住所或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10.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10.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5拟定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6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1.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于 *** 日至2017年10月 24日登录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q.ggzyjyw.com),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登录系统后进入本项目“投标报名”功能模块,按要求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
11.2报名须知:已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首次投标访问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q.ggzyjyw.com),需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11.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q.ggzyjyw.com)自行下载。
11.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 10 月 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3项目投标保证金。
11.4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11.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4,000.00)
11.6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投标人必须在 *** 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在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时间为准。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承德银行平泉兴平路支行
帐 号:501 266 100 0018
保证金收据开具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
退付保证金联系电话:
备注:(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对。
(2)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投标人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注册中的账户(须与企业基本账户一致)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4)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十二. 招标文件答疑
12.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答疑截止时间前登录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2.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12.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起止时间:2017年 10月 17 日9时至 *** 11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 *** 日17时。
12.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布,不在另行通知。如未看到所发出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视为认同。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3. 特别提示
13.1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13.2.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3.3磋商会议召开后供应商撤销投标或成交后未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将被全额扣缴。
13.4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返还。
13.5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返还。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若有更正或补疑通知,在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若不足15日且影响到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顺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看到招标文件更正或补疑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泉市黄土梁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泉市黄土梁子镇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楼十层
邮 编:065000 邮编:067000
联系人:郭建春 联系人:李明月
电 话: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