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燕子山风电场项目,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政发改字【20146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机机组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燕子山风电场风机机组安装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境内。

2.3项目概况:燕子山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西南部,与广西恭城县交界,距江永县县城距离约50km。场址区域呈不规则形,东西宽约2km,南北长约6km,场址总面积约8.9km2,海拔高度在890m1560m之间。风电场北侧有省道S325通过,场外有数条乡村道路纵横交错,但上山道路较复杂,对外及场内交通运输条件相对较差。

风电场工程拟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50.0MW,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1009kW·h,相应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为2202h,容量系数为0.251

风电场拟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编制的《江永县燕子山风电场(25×2MW)接入系统设计》,接入系统方案为:燕子山风电场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110 kV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就近T接女书~虎尾110kV线路送出(LGJ-240/9km)。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所有风力发电机组二次转运(含塔筒、叶片等)、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以及风电工程整体验收配合及辅助工作。

2.5 投资规模:本标段总投资额约为1200万元。

2.6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11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831日。

2.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近五年内(2012-2016年)至少成功完成过三个及以上的风电场风机机组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投标单位注册);

3.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3.7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017日至20171023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东路35号阳光锦城11单元131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告期间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

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检验,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11714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未自行踏勘或未提出要求的,均被视为已进行过“踏勘现场”。

10.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国家高新区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13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办事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东路35号阳光锦城11单元1312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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