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琴江新城汽车站周边部分道路和周边板块土石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华建施招-4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琴江新城汽车站周边部分道路和周边板块土石方工程已经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7】34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招标人)为五华县琴江新城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协和村、河尾村。 2.2建设规模:建设长和路(部分),长度360米、琴江四路(部分)、长度520米,规划道路红线30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道;整理周边板块用地面积约83亩,土石方工程约521363立方米。 2.3项目总投资:人民币72905200.00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9564400.00元;勘察费:262080.00元(已下浮);设计费:774450.00元(已下浮)。 2.4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竣工图编制,设备采购,合同中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2.6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 ①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②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③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 *** 或以上资质; ④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工程设计(道路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④ 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4信誉要求: (1)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以及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格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17年7月、8月、9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6)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双方的相关资料);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以上5.1.1款(1)~(7)项要求的资料,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交原件核对。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提供); (9)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原件(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 (10)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11)《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证明(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5.1.1款(1)~(12)项要求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的资料盖各自的公章,投标申请书可单独盖牵头人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亲自持各自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 5.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的获取:t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对面)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上午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琴江新城办公室 办公地点:广东省广东省五华县华侨北街33号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百花洲益民大厦5楼 联系人:邹先生、诸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