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长风北路(新新公路—官湖河)、(金融大道—官湖河)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增开函【2017】2号、增开函【2016】37号文件批准,并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长风北路(新新公路—官湖河)、(金融大道—官湖河)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长风北路(新新公路—官湖河)、(金融大道—官湖河)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 三、建设地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20662.97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约8607.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9734.75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额为58.58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贷款。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1)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2)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和备案。 七、项目规模:(1)新新公路—官湖河路段,道路全长约1030米,道路红线宽40米,机动车道为双向6车道,机动车道宽各12米,中央绿化带宽5米,两边人行道及边绿化带宽各5.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建设道路照明、给水、雨水、污水、绿化及电力管沟等工程。(2)金融大道—官湖河路段,道路全长680米,道路红线宽40米,机动车道为双向6车道,机动车道宽各12米,中央绿化带宽5米,两边人行道及边绿化带宽各5.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工程、配套建设道路照明、给水、雨水、污水、绿化及电力管沟等工程。 八、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 *** 或以上(含 *** )资格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 *** 资质证书。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5、投标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 *** 。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十一、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工程招标代理 *** 或以上(含 *** )资格证书、工程造价咨询 *** 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资料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及单独提供《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2份,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申请人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9:30~10:00(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1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广州增城新塘香山大道2号增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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