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系统安装

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内蒙古乌海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内蒙古乌海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系统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GCJH000

2、项目名称:内蒙古乌海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系统安装

3、工程地点:乌海湖内湖娱乐区

4、工程概况:乌海湖内湖娱乐区10KV供电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供电工程设计安装250KVA箱变7台,埋设电缆12740米,分接箱10

5、计划工期:合同约定;

6、采购金额:941.38万元;

8、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9、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施工工地标准: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限营业执照,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中标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必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供应商入围A类产品名录中的相关产品

5、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 *** 建造师资格;

6、施工项目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各一名;

7、近三年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或地方公开通报批评;

8、企业近三年(201411-至今)承揽过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

9、本次中标企业需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投标严禁挂靠,本项目人员必须在相关单位办理押证手续,如发现挂靠或两次以上项目人员不在现场,甲方可要求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赔偿甲方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并将本次的中标单位举报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7926 -- 2017930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四、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可登陆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hggzy.com)招标公告栏目下载。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0910:00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府大道奥体中心A入口303房间或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单位: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府大道奥体中心A入口306房间

联系人:张

电话:

采购人:内蒙古乌海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滨河区

联系人:孙炜

电话: ***

七、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http://www.nmgp.gov.cn/

http://www.whggzy.com

3、本公告如有变更信息,请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信息。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http://www.nmgp.gov.cn/

http://www.whggzy.com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前来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时,必须携带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投标人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红印公章)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乌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系电话: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04732068864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2037072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3013660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4020288

5、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已报名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当日确认是否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如参与向我中心发函确认,如不参与投标须向我中心发退标函说明情况.对看到公告就随意报名,开标时却不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视具体情况给予如下处罚。

1)对报名后有一次不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交易管理平台自动记录并该投标人报名通道,待投标人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后,由网管人员手工解除,在诚信记录中按警告做出处理;

2)对连续两次报名后都不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交易管理平台自动记录并该投标人报名通道,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2个月内禁止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并在中心网站相关栏目给予通报。

6、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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