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综治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三河市政法委
行政区域三河市公告时间 *** 08: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10:24至 *** 10:24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室
开标时间 *** 14:30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预算金额¥1544.9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剑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三河市政法委
采购单位地址三河市鼎盛东大街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 *** 14时30分
项目名称:综治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100020005
项目联系人:王剑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人:三河市政法委
采购人地址:三河市鼎盛东大街1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预算金额:1544.9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 *** 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替代性报名资料。3、报名要求:必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递交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2)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税务票据或银行缴税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1月委托代理人在本公司缴纳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个人缴费证明。(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7)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适用)。(10)经办人身份证。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1、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标书(见附件),但未按要求递交报名资料的,无权投标。2、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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