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就南城县城区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麻港河、乌珠河)、黎滩河沙坪段河堤加固及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ZZT2017-NC-031-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专业);(4)拟投入的2名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分别具有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监理员资格证书;(6)在江西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成了信用登记手续,同时办理完成了供应商登记手续。
现变更为:(3)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拟投入的2名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5)拟上岗的监理员均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6)在江西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成了信用登记手续。
2、评分细则更改为:
评分标准
评 分 细 则 | ||||
项 目 | 分项评审内容 | |||
价格评分 (20分) |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60%取费, 响应此报价得20分,不响应此报价做无效标处理。 | |||
技术评分 (55) | 监理大纲(20分) |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监理大纲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监理大纲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标并计分,监理大纲编制无严重技术性错误,但有细微偏差的,评标专家在20 分的基础上每一处细微偏差扣1分,评标专家应详细注明扣分理由。 1.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2分 大纲编制内容完善、层次分明、措施齐全、风险分析合理者,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2.监理控制目标:2 分 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明确者,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3.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4分 理解全面、分析合理、措施得当、方法先进者,优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0分。 4.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6分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质量控制点设置合理者,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5.安全监督方案和措施:2 分 方案可行、措施有力者,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6.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和措施:3 分 内容完整、方法手段先进、措施有力者,优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7.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措施: 1分 内容考虑周全、措施得当者,得1 分,差得0分。 | ||
项目总监业绩 (20分) | 1、总监职称:为教授级高工及以上职称且取得时间超过5年的得10分,为高工及以上职称且取得时间超过5年的得5分,为高工及以上职称且取得时间5年以下三分,其余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1职称证书、2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工作时间:10分 能承诺在施工期内离开现场时间连续不超过5天和累计不超过工期的15%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评价依据:凭投标人的承诺函原件计分,不提供不得分)。 | |||
监理资源配置 (15分) | 1.拟投入人员配置:4分 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中,其中1人具有具有全国注册的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为给水排水)的加2分;另一人具有安全生产监督总局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水利的安全工程师的加2分,其他不得分。(评审依据:凭拟投入人员的证书原件计分)。 2.其他监理人员资格、职称:6分 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中,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凭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计分,不提供不计分);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全部具备技术职称的计1分,部分具备技术职称计不计分(评审依据:凭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计分,不提供不计分); 3.主要监理人员的月驻现场工作时间:1分 主要监理人员(除总监以外,按排序的前三位考虑,下同。)全部能承诺月驻现场时间25天的计1分;不承诺的不计分。 (评审依据:凭投标人的承诺函原件计分,不提供不计分)。 4.主要监理人员从事类似工程的相关经验:2分 主要监理人员中全部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计2分;部分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计1分; 全部无类似工程经验的不计分。。 (评审依据:凭主要监理人员从事的 类似工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计分,不提供不计分)。 5.拟投入主要监理人员具有水利部执业的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评审依据:凭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计分,不提供不计分) 6.所有监理员具有水利部或住建部或省级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评审依据:凭资格证原件计分,不提供不计分)。 | |||
商务评分 (25分) | 企业资质 (10分) | 1、同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得2分,综合资质得5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 2、同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 *** 资质得2分; *** 资质得5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 | ||
企业业绩 (6分) | 供应商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完成或者正在实施项目情况及监理效果,以类似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完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 (评审依据:类似工程项目应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完工验收鉴定书且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可查,必须同时提供,缺少一项,不得分)。 | |||
获得奖项(5分) | 供应商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良工程奖,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良工程奖,每个得3分,最多得5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从高级别奖项加分。(评审依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书或文件证明材料原件计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
体系认证情况 (4分) | 具有有效的ISO质量体系认证得2分,ISO环境认体系证的得2分(评审依据:证书原件) |
备注: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指投标人在近5年内(指 2012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水闸、泵站、堤防、河道治理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2)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能查询,提供网址链接证明。
(3)招标后,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及相关材料的证明进行查证,若有虚假情况, 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4)综合评分表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资料,在投标时供应商必须携带原件由评委进行核查,未携带原件或携带的原件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一致时,该项均不得记分,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投标资格。以上评审依据均应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否则以0分论处。
3、原定开标时间2017年 10月20日下午13:30时,现变更开标时间为2017年 10月30日下午14:30时。
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