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实际需求,委托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资溪县100亩优质葡萄种植基地改扩建项目-钢架大棚搭建(招标编号:JXJHZX-2017-G023)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 | 备注 |
资溪县100亩优质葡萄种植基地改扩建项目-钢架大棚搭建 | 1批 | 70万元 | 1、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采购预算价已含钢架大棚搭建工程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风险费、措施费、管理费、其他费用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版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含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截屏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提供原件)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等)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及CA证书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3)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7年9月30日上午9:30起至2017年10月12日23:59(北京时间)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4、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新国土局七楼开标厅);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于2017年10月24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开标时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叁副),若因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导致电子评标无法进行,经请示相关监管部门同意后,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视同放弃。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按标书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已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人:资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林女士 ***
采购人地址: 资溪县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资溪县城北大道面包大厦左侧店面13号。
联系人:吴女士电话: *** 邮箱:237281228@qq.com
县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0794- 5792678
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件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