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同创工业园标准化厂房PPP项目经审批已具备实施条件,凌源市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凌源市人民政府授权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源同创工业园标准化厂房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21138220170809081  

三、授权主体:凌源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

凌源同创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地点位于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凌佐线和凌热线交汇处,北邻凌佐线,西邻凌热线,南邻规划兴盛大道,东侧与凌源汽车企业厂区相邻,总占地面积约547.6亩(36505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9285平方米,总投资4亿元。实际投资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本项目分为二期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365059㎡,总建筑面积219285㎡;其中一期项目建筑面积97831.02平方米,拟建单体主要包括: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6868.1㎡(水泵房和消防水池、换热站等公用配套在该楼地下室);生活楼1,建筑面积2096.82㎡;生活楼2,建筑面积2051.64㎡;A1A4厂房,总建筑面积45025.2㎡(每栋11256.3㎡);B1B8厂房,总建筑面积41789.44㎡;二期总建筑面积121453.98㎡,拟建单体主要包括:C1C10厂房,总建筑面积56107㎡;D1D6厂房,总建筑面积45216平方米;研发中心,建筑面积20130.98㎡。

采购需求:

中标人需与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公司在凌源市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与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签署《PPP项目合同》:特许经营范围包括园区厂房一期、二期建设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向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无偿、完好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包括:项目所占有土地的权利、项目公司对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必需的技术文件和技术诀窍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项目公司通过获得厂房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政府提供的补贴弥补其建设投资、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的收益率。

八、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产业园区或标准厂房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类似业绩。

6、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及以上资质(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允许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上述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人,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允许三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第1-4款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本着合作共赢、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施工义务承担方(如有)等。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8、关联方约束:具有关联关系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含成员公司),只能作为同一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网站“首页”中公布的“关于征集供应商入库须知”。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办理备案。只有成为供应商库成员的供应商,才能参与采购活动。未登记的供应商,未经入库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

十、通过资格预审并对本项目有意向的社会资本,需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购买公开招标文件:

1)采购人发出的招标邀请函;

2)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取招标文件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93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联系人:魏立强

电话: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递交截止时间: 2017101714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开标时间:20171017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十二、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振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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