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已由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650号、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平高级中学,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TADP2017-1055-01/02/03/04/05

2.2建设地点: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东平高级中学院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建筑总面积:34021.15㎡,其中,综合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17956.56㎡,地下二层、地上五层(局部架空一层),框架结构;1#学生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7763.53㎡,地上五层,框架结构;2#学生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3599.84㎡,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学生食堂楼1栋,建筑面积3922.42㎡,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地下建筑,建筑面积778.8㎡,半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综合教学楼施工;

第二标段: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1#2#学生宿舍楼施工;

第三标段: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学生食堂、地下建筑施工;

第四标段: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消防工程;

第五标段:东平高级中学扩建项目监理。

    第一至三标段投标人可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计划工期均为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1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66日。

注: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监理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第一至第三标段: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四标段:工程质量要求符合2015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程》验收合格标准,并保证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监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控制价:

预算控制价:施工第一标段:36067925.87元人民币,第二标段: 25672935.6元人民币,第三标段:10075793.52元人民币,第四标段: 3729211.57元人民币;监理:560000.00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标段: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本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176-20178月)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东平县检察机关查询电话:)。

3.5省外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本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176-20178月)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东平县检察机关查询电话:)。

3.5省外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标段: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本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176-20178月)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东平县检察机关查询电话:)。

3.5省外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二、三、四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29日至201710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475号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一层西首)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需提供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截图(加盖公章)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700/标段,售后不退)逾期不候。

第五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29日至201710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475号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一层西首)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改)、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需提供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截图(加盖公章)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300元)逾期不候。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6.1 递交时间:201710 300800分起至0900分止

6.2 截止时间:201710300900

6.3 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开标厅

6.4 地址:东平县财政局北200米路东,东平县服务中心三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东平高级中学

地址: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东平高级中学

邮编:271500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 ***

8.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75号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一层西首

邮编:271000

联系人:张锋

电话 :

电子邮件:tyta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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