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永川“四好农村路”绿化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批 [2017]3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公路管理所 ,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补助 ,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公路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永川“四好农村路”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规模:永川“四好农村路”绿化工程,(1)线路总长约100公里,其中黄瓜山片区约62公里,主要为黄瓜山森林大道5.08公里、卫星湖循环旅游公路11.5公里及支线2.8公里、代寒路5.2公里、中华梨村环道6公里等;板桥农业园区约38公里,主要为大观路6公里、周朱路3.71公里、李岔路5.8公里、柳周路2.04公里、大曾路2.77公里、曾张路2公里、四音路5.2公里等。(2)绿化改造项目:路面及附属设施改造;灌木;乔木;大小观景台;停车区;文化介绍牌;挡墙装饰;公示牌;热熔标线;减速震荡标线;公里桩;界桩;建筑外立面美化;波形护栏等。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950万元,勘察设计费50万元。
2.3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南大街街道、卫星湖街道。
2.4招标范围:包括全线范围内约100公里的部分路段路面及附属设施改造、公路绿化美化、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停车服务设施、农村客运站点、公路文化宣传、简易观景点、公路里程碑、公路界桩、补划缺失标线、完善震荡标线、公路养护公示牌、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公示牌、护栏缺失修复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具体如下:
(1)勘察设计部分: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
(2)建安部分:包括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总承包单位依据总承包合同,对施工图设计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总责。负责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法人完成征地拆迁、地方协调、项目审计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和绿化管护期限为2年。
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总承包人负责,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 1 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不含业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应当符合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工程质量、耐久和相关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总承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保证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负责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等工作。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施工和设计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3牵头单位必须满足: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记录应用的通知》渝交委路[2014]42号要求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需提供网页截图),未进行信息录入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被评定为D级的和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期内的从业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7年11 月 9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 14 时 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永川区交通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公路管理所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810室
联系人: 段先生
电 话:023- 4982556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永川区人民西一路60号
联系人: 何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本招标项目 永川“四好农村路”绿化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批 [2017]3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公路管理所 ,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补助 ,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公路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永川“四好农村路”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规模:永川“四好农村路”绿化工程,(1)线路总长约100公里,其中黄瓜山片区约62公里,主要为黄瓜山森林大道5.08公里、卫星湖循环旅游公路11.5公里及支线2.8公里、代寒路5.2公里、中华梨村环道6公里等;板桥农业园区约38公里,主要为大观路6公里、周朱路3.71公里、李岔路5.8公里、柳周路2.04公里、大曾路2.77公里、曾张路2公里、四音路5.2公里等。(2)绿化改造项目:路面及附属设施改造;灌木;乔木;大小观景台;停车区;文化介绍牌;挡墙装饰;公示牌;热熔标线;减速震荡标线;公里桩;界桩;建筑外立面美化;波形护栏等。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950万元,勘察设计费50万元。
2.3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南大街街道、卫星湖街道。
2.4招标范围:包括全线范围内约100公里的部分路段路面及附属设施改造、公路绿化美化、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停车服务设施、农村客运站点、公路文化宣传、简易观景点、公路里程碑、公路界桩、补划缺失标线、完善震荡标线、公路养护公示牌、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公示牌、护栏缺失修复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具体如下:
(1)勘察设计部分: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
(2)建安部分:包括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总承包单位依据总承包合同,对施工图设计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总责。负责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法人完成征地拆迁、地方协调、项目审计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和绿化管护期限为2年。
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总承包人负责,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 1 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不含业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应当符合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工程质量、耐久和相关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总承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保证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负责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等工作。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施工和设计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3牵头单位必须满足: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记录应用的通知》渝交委路[2014]42号要求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需提供网页截图),未进行信息录入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被评定为D级的和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期内的从业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7年11 月 9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 14 时 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永川区交通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公路管理所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810室
联系人: 段先生
电 话:023- 4982556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永川区人民西一路60号
联系人: 何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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