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兴洛公园周边道路人行道提升改造和机车厂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业主)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政采代【2017】325号计划批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兴洛公园周边道路人行道提升改造和机车厂路建设工程监理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7】325号    2.3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编号:HNWXLY(2017)096    2.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Ⅰ标段22万元 ;Ⅱ标段:40万元。    2.5工程概况:    (一)、兴洛公园周边人行道改造工程:    (1)兴洛东街和兴洛西街:兴洛东街和兴洛西街道路性质及断面一致,现状人行道宽7米,临车行道侧设置有树池,兴洛东街现状树池为1.3m,兴洛西街现状树池为1.2m。本次改造将更换兴洛东街西侧和兴洛西街东侧人行道混凝土缘石、边石、树池侧石,树坑采用花岗岩缘石,其余仍采用混凝土材质。拆除新建人行道后采用高标准透水砖铺装,并在兴洛东街西侧和兴洛西街东侧(翠云路~关林路段)红线内新建2米宽塑胶健身步道,方便市民游玩的同时,进行适当的锻炼,人行道及健身步道横坡调整为1.5%。    (2)翠云路:翠云路道路性质均为次干路,现状人行道宽度为7米,人行道内侧设置有3米宽绿带,本次改造将更换道路两侧人行道和绿化带混凝土缘石及边石,树坑采用花岗岩缘石,其余仍采用混凝土材质。按海绵城市要求拆除新建人行道并采用高标准透水砖铺装,并在翠云路南侧人行道红线内新建2米宽塑胶健身步道,方便市民游玩的同时,进行适当的锻炼,人行道及健身步道横坡调整为1.5%。    (3)关林路:关林路为城市主干路,现状人行道宽度为4.5米,人行道内侧设置树池,现状树池为1.5m,本次改造将更换道路两侧人行道混凝土缘石、边石及树池侧石,树坑采用花岗岩缘石,其余仍采用混凝土材质。按海绵城市要求新建人行道并采用高标准透水砖铺装,在北侧人行道外侧新建1.5米宽塑胶健身步道,人行道及健身步道横坡坡向调整为1.5%。。    (4)香山路:香山路保持现状人行道断面不变,对人行道和人行道上的绿化带混凝土缘石、边石进行更换,仍采用混凝土材质。按海绵城市要求破除原人行道铺装新建人行道并采用高标准透水砖铺装,临公园侧人行道横坡坡向调整为1.5%。    (5)牡丹大道、伊洛路:牡丹大道、伊洛路均保持现状人行道断面不变,对人行道混凝土缘石、边石及树池侧石进行更换,现状树池为1.2m,改造后树坑采用花岗岩缘石,其余仍采用混凝土材质。按海绵城市要求破除新建人行道并采用高标准透水砖铺装,临公园侧人行道横坡坡向调整为1.5%。    (6)通衢路:保持现状人行道断面不变,对人行道边石进行更换,人行道石材路缘石和树池石材缘石不更换,按海绵城市要求破除原人行道铺装新建人行道并采用高标准透水砖铺装,临公园侧人行道横坡坡向调整为1.5%。    (二)机车厂路建设工程:北起启明东路,南至中州东路,长度694.523米,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为二个标段:    Ⅰ标段:兴洛公园周边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    Ⅱ标段:机车厂路(启明东路-中州东路)建设工程    投标人可以投任意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经评标,若本工程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均为同一家投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预算控制金额由大到小确定其所中标段。    2.7工期:Ⅰ标段: *** , Ⅱ标段: *** 。    2.8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9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监理资质(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14年1月以来承担过2项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4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14年1月以来本人承担过1项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至2016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须含本项目项目总监和委托代理人)。           3.7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9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采购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时30分 *** 18时3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08时30分 *** 18时3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09时30分,网络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并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凯旋西路33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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