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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区扎龙中心学校食堂、宿舍楼、艺体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 2017056(土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锋区扎龙中心学校食堂、宿舍楼、艺体馆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扎龙中心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铁锋区扎龙中心学校食堂、宿舍楼、艺体馆建设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

2.4建设规模:3427.71平方米。

2.5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 *** 计划竣工,共 *** 。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已完工但未通过验收,未取得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的工程,视同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根据齐建发(2015)12号文件,安全员按(2012)11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土建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人员(土、水、电)各1人(其中土建专业技术人员为技术负责人),工长或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取样员1人。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  取样员见黑建质(2015)5号文;

2. 技术人员如无岗位证可用职称证代替,并提供社保证明。

3. 在黑龙江省内被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企业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在齐齐哈尔建设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当日收取,售出概不退还。

6、报名方式

6.1本工程取消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省招标监管网进行登记。

6.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公告在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2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关注上述网站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扎龙中心学校

联系人:李海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雨杭       

联系电话 ***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

  

 

   

 

 

 

 

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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