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高邑县中兴大街容貌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17]4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现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高邑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邑县中兴大街容貌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邑县中兴大街容貌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0677-2N170922-491 2.3工程地点:高邑县中兴大街 2.4工程概况: 2.4.1改造范围:起于千秋路,止于文化路,全程约1.6公里,及道路红线100米控制带范围内的景观和周边沿线综合环境。 2.4.2改造内容:建筑外立面改造部分、绿化部分、地面铺装及花池景观小品部分。 2.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设计内容:高邑县中兴大街容貌改造提升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高邑县中兴大街容貌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及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相关采购,直至分向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60日历天。 2.9概算金额:5812.543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3.1.1设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 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师资格。 3.1.2 投标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投标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相关内容,工期要求紧张,故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 合同的全面履行;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企业所在地办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未受过责令停业处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末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施工单位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5、重大诉讼及仲裁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未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6、外埠来冀投标单位报名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分别持有相应专业(含设计、施工)的经河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冀投标备案通知手续。 3.7、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表且必须参加开标会。如果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4、资格后审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报名 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携带:
5.1营业执照副本;
5.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5.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5.4资质证书副本;
5.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6项目经理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要求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
5.7联合体协议;
5.8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9联合体各方授权牵头人的授权书;
以上资料的原件一套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装订成册(联合体协议原件须提交招标代理公司其它原件查验返还),在规定时间内到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招标人发现报名资料有弄虚作假的,通过核实发现属于出借资质、挂靠等行为的,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6、时间及地点: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每本800元,售出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9: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注意事项: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应持有近5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做投标无效处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宋会民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分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赵佗路12号红星国际 联系人:刘玉明、付文涛 电 话: *** 、 邮箱:zxfuwentao@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