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TND招字【2017】第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古田县停车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古发改审批〔2017〕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古田县城区范围内

2.2建设规模:古田县停车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最高控制价为1853.30万元,包括下述子项目:

①子项目1:B 地块停车场:位于六一四路,占地面积 0.0485ha,建筑面积 2100㎡,规划建设 7 层全智能平面移动类或垂直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合计机械停车位70辆,同时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暧通、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子项目2:C 地块停车场:位于六一四西路,占地面积 0.0386ha,建筑面积 2124㎡,规划建设12层全智能平面移动类或垂直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合计机械停车位66辆。同时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暧通、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3计划工期:

 ①子项目1 :B 地块停车场 *** 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②子项目2 :C 地块停车场: *** 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子项目1、子项目2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任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精装修工程、道路、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立体停车库、智能停车系统、建筑智能化、人防、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和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勘察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须通过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安装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附属工程、配套设施、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立体停车库等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

③设备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七层和十二层的平面移动类机械式或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三家;一家施工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及一家设备制造商组成;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售标,不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可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同)自行查看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9070830分至20170911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图纸。CA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10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行政服务中心)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递交网上支付下载标书费用的凭证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2 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_贰拾_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古田县停车场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字样或“YTND招字【2017】第001号投标保证金”;

②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投标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必须提交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要求缴存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不再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允许由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及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tggjy.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173号

邮    编:352200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电话: *** ***

联系人:叶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银行: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060 6100 1001 0000 0423 90 

 

   监督部门: 古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单位地址: 古田县新城镇六一四路7支路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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