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 | 公告号: | 东建招公字【2017】61号 |
项目名称: | 0401人防工程消防改造项目 | ||
工程地点: | 胜利大街以东、淮河路以北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10方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施工总承包 | 计划工期: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76万元 | 工程造价: | 17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米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东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陈先生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东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陈先生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单位: |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刘先生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更换消防控制主机、喷淋头,完善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自动控制系统及其他检修内容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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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 、网上报名时间 | |||||||||||||
*** 至 *** 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投标报名凭证。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 |||||||||||||
七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八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 |||||||||||||
九 、监督机构 | |||||||||||||
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 | |||||||||||||
报名时间: *** 8时0分 - *** 23时59分 | |||||||||||||
变更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