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淦河国有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增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准。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局,被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度淦河国有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增补)

2、项目编号:HBCZFCXA-201710-B016

3、基本内容:27.77KM龙潭河堤防维修养护:堤顶刮平,堤坡草皮养护及补植,附属设施维修养护;27.31KM淦河马桥堤防维修养护:堤顶刮平,堤坡草皮养护及补植,附属设施维修养护;27.24KM淦河杨下堤防维修养护:堤顶刮平,堤坡草皮养护及补植,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4、工程工期:60个日历日

5、项目预算:120万元,专项资金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相应民事能力: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2016年部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②应当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219.140.162.169:8090/f)无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投标单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如果存在以上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以上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③能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投标单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 告知函必须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在有效期限内。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如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要求中的任意1个:

A、【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公司或【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公司:至少具有 *** 以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技术、设备、资金的条件。在近3年内有四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类似业绩;

B、具有国家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投入人员和业绩均可在平台上查询;

3.投标人其它规定事项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供应商。

3)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有任何利害关系附属机构。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其中部分缴纳税收和社保(需含授权代表,纳税收和社保凭证只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凭证,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截图{拟投入人员和业绩均可在平台上查询的截图},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条件中履行合同所需的如下特定条件证明。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30分,地点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安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an.gov.cn/)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hbc.com)上发布。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壹万贰仟 *** ,0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为 *** 16:0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 单位名称: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账 号:70170155200000974

?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开户行号:218325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七个工作日后,如无质疑或投诉,在其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七、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局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时代广场4栋1单 *** 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 ***

电子邮件:471734424@qq.com

监管机构: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

电话/传真 *** ***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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