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ZBMQ-201721
一、招标条件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尼木县县城污水厂处理及收集系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LS2017514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及监理范围:本监理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1500m3/d,远期处理规模3000m3/d;新建进厂污水干管长402m、尾水排放管长350m,粗格栅间、细格栅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出水井、综合用房以及配套管网、厂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建设地点:尼木县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4、监理工作内容: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5、监理工期: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含 *** )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报名期内有效。
3、具有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监理企业投标。
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6日至20171020日,登陆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118153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不到达开标现场按废标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晚报》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尼木县
联系人:平措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A区46栋1单 *** 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0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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