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标题: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供暖改造综合楼采暖工程(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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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BJJY2017-0902的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供暖改造综合楼采暖工程(二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供暖改造综合楼采暖工程(二次) 2.2采购预算: 427455.00元 2.3招标范围: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采暖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516号 2.5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申请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 *** (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本)。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新航宇教育二楼招标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新航宇教育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516号 联 系 人:王洋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4068号 联 系 人:孔德宇 联系电话 *** 2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2 日 期: *** |
3、地域类型: | 县区 |
4、政府采购编号: | BJJY2017-0902 |
5、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孔德宇 |
7、办公电话: | |
8、联系电话: | *** |
9、传真: | |
10、邮编: | 130000 |
11、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525号景阳公寓801室 |
12、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