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标题: |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社会福利中心室外及消防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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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内容: |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社会福利中心室外及消防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7T369(T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社会福利中心室外及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社会福利中心室外及消防改造工程 2.2招标控制价:223.9292万元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鲍家窝堡屯西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2.6质量目标:合格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所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也 *** 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证书,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地企业需办理入吉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 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耿伟 联系电话 *** 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邮编:130012 联系人:齐延顺 电话 *** 1-803 传真 *** 1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2 |
3、地域类型: | 县区 |
4、政府采购编号: | JRC2017T369(T01) |
5、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齐延顺 |
7、办公电话: | |
8、联系电话: | *** |
9、传真: | |
10、邮编: | 130000 |
11、地址: |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
12、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