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DHZB-SHGL-17091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双湖县措折罗玛镇才玛荣村至S209线交叉口公路工程已由(那交发〔2017〕1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PSL贷款或车购税资金。招标人为双湖县人民政府。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本项目位于那曲地区双湖县境内,路线全长41.436公里,本起点位于嘎桑多,终点接S209线公路。
2.1.2本次招标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砂石路面,路基宽度4.5m,行车道宽为3.5米,土路肩宽2×0.5米,行车道横坡2%;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I级;洪水频率为小桥1/25,中桥1/50,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2.1.3计划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主线K0+000~K15+000;
二标段:主线K15+000~K41+436;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天09时30分—12时30分、15时30—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顺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到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D座写字楼90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4.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证书及五大员岗位证书;
4.4财务状况(近三年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4.5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近五年的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6区外企业须提供《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
4.7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项目的开标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双湖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D座写字楼902
联 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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